追求喜歡的人是每個人的權(quán)利,但煙臺市萊山區(qū)一名男子因為過分追求一名貌美女子,影響了她的正常生活,女子最后無奈報警求助。
4月23日,瀛洲大街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案,稱一名男子糾纏自己多日,不僅影響了自己的正常生活,還牽連到了自己的工作。民警接到報案便趕到現(xiàn)場,找到該女子宋某和糾纏男子赫某了解情況。
原來,無業(yè)青年赫某于4月16日到一商場應(yīng)聘,在商場前臺看到了年輕漂亮的宋某,于是一見傾心。應(yīng)聘沒成功,卻對宋某展開了瘋狂的追求。赫某先是算準(zhǔn)了宋某的下班時間,在商場外蹲守,跟宋某套近乎,問宋某的興趣愛好。后來發(fā)展到尾隨宋某,不住地說“我喜歡你”,噓寒問暖。最后赫某見宋某一直說“我不認(rèn)識你”,并且不理會自己,干脆到宋某上班的商場,跟宋某說“我來看你”,并給宋某送水送飯。
宋某認(rèn)為,自己與赫某僅一面之緣,根本談不上了解,對于赫某尾隨自己,并且到自己的工作地點“探望”,實屬糾纏,不僅給自己的正常生活帶來了困擾,而且引起了親朋好友的誤會。民警在了解情況以后,對赫某進行了批評教育,最后赫某對宋某道歉,并且保證不再過分進行糾纏。